(原标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3月))股票私募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强化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变动规则》《股份变动管理》《证券及期货条例》《上市规则》《标准守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制度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和港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20个交易日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书面通知相关人员是否可以交易。
制度明确了禁止买卖股票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及违法违规调查期间等。此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定情况下可一次性全部卖出。制度还规定了行为披露要求股票私募,包括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定期检查买卖披露情况等。违反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处分或处罚。